新华社上海6月12日电(记者兰天鸣)记者12日从上海市高级人民高等法院获悉,该院日前推出仲裁挽回损失网路上起诉路由器,仲裁政府机构或申请人可透过该路由器,顺利完成从提交材料、查询、交费到个人财产查封的全程序在线操作,申请人无需来高等法院便可顺利完成个人财产挽回损失。
据介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高等法院日前登记了上海第一例在线登记仲裁个人财产挽回损失的刑事案件。此案申请人系河北某实业,其与上海某网络子公司因订货合作产生争议。根据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实业向上海国际性仲裁服务中心申请仲裁,并提交了个人财产挽回损失申请及有关材料。上海国际性仲裁服务中心透过上海高等法院诉讼服务站的仲裁挽回损失网路上起诉路由器将个人财产挽回损失申请、仲裁刑事案件受理公文等材料发送至高等法院。
收到材料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高等法院第一时间进行审核,并依法准许起诉。实业顺利完成挽回损失交费后,高等法院执委会迅速核实个人财产线索,当天便对方洪网络子公司个人财产采取了挽回损失措施,全额查封了网络子公司的活期存款123万多元。
据悉,长期以来,仲裁挽回损失申请程序繁杂、确权成本高、执行工作效率不高,是被告集中反映的难题。为此,上海市高级人民高等法院与上海国际性仲裁服务中心等多家仲裁政府机构多次调研磋商,形成“尽快打通堵点、难题”的共识。
“以往透过寄送提交挽回损失材料,环节多、程序长,现在透过网路上起诉路由器上载电子挽回损失申报材料,仲裁政府机构房主能直接对接法官,极大提高挽回损失材料确权工作效率,畅通仲裁政府机构与高等法院之间的联系。对被告来说,也能更快得知高等法院个人财产挽回损失起诉的有关信息,加快登记交费或补充材料手续,尽早实现挽回损失效果。”上海国际性仲裁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屹说。